6.2.1 托运行李的包装
6.2.1.1 您的托运行李应当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同时符合我们对行李包装的要求:
A.行李应锁好(有特殊要求除外);
B.行李外部不得附插其他物品;
C.两件(含)以上行李不得捆为一件行李托运;
D.竹篮、网兜、草绳、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外包装物。
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我们可拒绝收运。如已收运,我们不承担损坏、破损的赔偿责任,中国法律及国际公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6.2.1.2 您应在托运行李的内外部标注您的姓名或其它个人识别标志。
6.2.1.3 我们接收您交运的托运行李后,将为您的每一件托运行李出具行李识别标签。
6.2.2 托运行李的重量、尺寸及件数限制
每件普通托运行李重量不得小于 2公斤(4 磅),国内航线不得超过45公斤(99磅),国际航线不得超过 32公斤(70 磅)。
计重制航线中,每件托运行李长、宽、高分别不得超过100厘米或40英寸、60厘米或24英寸、40厘米或16英寸;计件制航线中每件托运行李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厘米或80英寸,包括轮子和把手。
计重制航线中,每件托运行李长、宽、高分别不得小于30厘米或12英寸、10厘米或4英寸、20厘米或8英寸;计件制每件托运行李三边之和不得小于60厘米或24英寸。
超出上述限制范围的物品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因航班载量有限,我们有权在免费行李额以外对您托运行李的最大数量进行限制。
6.2.3 托运行李免费行李额
我们将根据您所持客票的舱位等级、航线距离以及您的会员等级等确定您的免费行李额,您可自行查询山航官网的“行李服务”标准,或可向我们、我们的授权航空销售代理人或我们的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查询您的免费行李额。
如果您非自愿改变客票舱位服务等级,我们仍将按原客票舱位服务等级标准计算您的免费行李额。
6.2.4 托运行李超限收费
6.2.4.1 当您的普通托运行李超过免费行李额标准时,您需为超过部分支付超限行李费。
6.2.4.2 我们将根据您所持客票的航线,以及您所托运的超限行李的重量、尺寸及件数,确定您的超限行李费。您可自行查询山航官网的“行李服务”标准,或向我们、我们的授权航空销售代理人或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查询具体的收费标准。
6.2.4.3 我们向您收取超限行李费时,为您出具收费凭证。
6.2.4.4 经我们同意您可在中途经停地点领取托运行李,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付超限行李费不予退还。
6.2.5 特殊托运行李
特殊托运行李指形状、长度、重量特殊或本身性质存在特殊性的托运行李。除特殊说明外,每件特殊托运行李的重量限制同普通托运行李。
我们将根据您所持客票的航线以及您所托运特殊行李的类别及重量,收取相应费用。您可向我们、我们的授权航空销售代理人或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查询具体的收费标准。
6.2.5.1 小动物
我们承运的小动物仅限家庭驯养的宠物狗、宠物猫,但具有易于伤人特性、易发生呼吸问题及短鼻系列的猫和狗及其杂交品种以及处于怀孕状态及出生不超过 8 周、或哺乳期、或分娩 7 天内、或生病的猫、狗不予承运。
如果您托运小动物的运输,应事先向我们提出申请,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如涉及国际航空运输,还应提供所有出境、入境或过境所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经我们同意后方可承运。您应保证小动物被妥当地装入符合我们要求的容器内,且该容器须符合我们的要求,否则我们不予承运。我们有权限制每架飞机运输小动物的数量,且此类小动物仅限货舱运输。
由于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拒绝入境、过境,小动物未能按时运到,或由于正常运输条件下小动物受伤、患病、逃逸或死亡,我们不承担责任,中国法律或国际公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您应对小动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费用支出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保留事后向您追偿的权利。
6.2.5.2 运动器械器具
我们只承运竞技体育比赛和健身锻炼所使用的各种器械、装备及用品。如您托运超过普通托运行李重量或尺寸限制的运动器械(除高尔夫球包以外),应事先向我们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后方可运输。当飞机条件不适宜运输时,我们可以拒绝收运。
您应对托运的运动器械妥善包装,尽量使用原厂包装或专业包装或我们认可的包装,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任何充气类运动器械器应放气后运输。
6.2.5.3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子弹
我们只承运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用枪支和子弹,且托运枪支、弹药不得中转或过站。您应事先开具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件并向我们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后方可运输,并且此类物品的重量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我们执行的国际航班不接收旅客托运枪支弹药。
枪支必须卸下子弹、扣上保险并按我们的规定单独并分别妥善包装。每个枪支包装箱内装步枪不超过2支,或手枪不超过5支;每位旅客限托运5公斤或11磅子弹(毛重),装有子弹的托运行李单件不得超过5公斤或11磅。
6.2.5.4 小型电器、仪器及媒体设备
我们承运的小型电器、仪器及媒体设备是指工作、生活使用的,符合普通托运行李尺寸要求的小型电器、仪器及媒体设备。
如果您托运小型电器、仪器及媒体设备,应对其进行妥善包装,尽可能使用原厂或专业包装,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
在满足非托运行李要求的前提下,您可带入客舱自行照管。
6.2.5.5 渔具
渔具包括一个工具箱,钓鱼用篮子或帆布袋,一副鱼竿及包装袋或盒子。
渔具只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您应对托运的渔具妥善包装。
6.2.5.6 乐器
乐器可以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您应事先向我们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后方可运输。钢琴、竖琴、定音鼓等超过普通托运行李尺寸或重量限制的乐器不能作为行李运输。
如果您托运乐器,您需要对其进行妥善包装,尽可能使用原厂或专业包装,包装需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便于行李人员安全装卸与运输。
在满足非托运行李要求的前提下,您可带入客舱自行照管。
6.2.5.7 水产品
我们承运的水产品是指海洋和淡水渔业生产的动植物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当水产品作为行李托运时,尺寸与重量限制等同于普通托运行李,单件重量不得大于32公斤,且仅限国内航空运输。
运输水产品的包装必须坚固、密封,确保无异味、无液体泄露。应采用泡沫箱外套纸箱的形式进行包装,泡沫箱必须有四壁、底和顶,箱壁厚度不小于 2 厘米,箱体部分无任何破损或裂口。泡沫箱底部应铺设吸水材料,如吸水纸、吸水海绵或锯末等。泡沫箱外使用双层聚乙烯塑料袋包装,并分别进行捆扎封口。纸箱与泡沫箱规格要匹配,不得在一个纸箱中包装两件泡沫箱。不得使用受潮、折叠变形或者回收使用的旧泡沫箱、旧纸箱作为水产品运输包装。
您应当对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2.5.8 含酒精的液态饮品
含酒精的液态饮品作为行李托运时,标识应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外包装应坚固、密封,确保无异味、无液体泄漏。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不受限制;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时,每个容器体积不能超过5升,每位旅客托运总量不得超过5升。散装酒及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时,我们将不予承运。
如果航班的始发地、中转地及目的地的法律法规有更加严格的要求,我们将遵照当地适用的法律法规执行。
6.2.5.9 干冰
经我们同意,当您的易腐物品需要保鲜时,您可携带不超过2.5公斤或5磅的干冰作为托运或非托运行李。干冰包装应留有通气孔;作为托运行李时,应在行李上标注固体“二氧化碳”或“干冰”。
6.2.5.10 含水银的小型医用或临床用体温计
仅限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您只能托运一支,且应放置在安全保护盒内。
6.2.5.11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工具及其它类似物品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日用刀具、专业刀具、棍棒,如菜刀、水果刀、餐刀、工艺品刀、手术刀、剪刀以及钢锉、斧子、短棍、锤子等。
工具和其他类似物品,主要包括:如钻机(含钻头)、凿、锥、锯、螺栓枪、射钉枪、螺丝刀、撬棍、锤、钳、焊枪、扳手、斧头、短柄小斧(太平斧)、游标卡尺、冰镐、碎冰锥、飞镖、弹弓、弓、 箭、蜂鸣自卫器等。
此类物品仅限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如果您托运此类物品,尺寸限制等同于普通托运行李;单独托运时,包装应保证安全性及内物不易被识别。
6.2.5.12 电动轮椅及电动代步工具
我们仅接受因残疾、健康原因造成行动受限旅客自备电动轮椅托运申请,其自备的在旅途中使用的电动轮椅或电动代步工具须在值机柜台办理托运手续。
您托运的电动轮椅或电动代步工具必须满足我们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免费托运的电动轮椅或电动代步工具仅限 1 部(在此基础上还可免费托运 1 部手动折叠轮椅)。
电动轮椅托运服务适用于非渗漏型电池电动轮椅、渗漏型电池电动轮椅,以及锂电池轮椅或代步工具。其中锂电池轮椅的容量要求:电池额定功率不得超过 300瓦特小时。如果必须由两块电池驱动,则其中任何一块电池额定功率不得超过 160瓦特小时。同时可再携带一块额定功率不超过300瓦特小时或二块额定功率分别不超过160瓦特小时的备用电池。
如电动轮椅电池可以拆卸,则该电池必须拆下,并随身携带。拆下电池和备用电池两极应进行绝缘保护以防短路。
6.2.6 行李声明价值服务
我们可以提供托运行李声明价值服务,您可为您的托运行李自愿申请声明价值,但所申请声明价值的托运行李须符合我们托运行李及声明价值服务的相关规定。
6.2.7 托运行李的领取与交付
6.2.7.1 您应在目的地点或中途分程地点凭行李牌识别标签尽快核对并领取您的托运行李,必要时应提供客票供我们或我们的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检查。只有行李识别标签的持有者才有权领取托运行李,请您妥善保管您的行李识别标签,我们不对领取行李的人是否确系您本人进行核实,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我们不承担责任。
6.2.7.2 如果您不能出示行李识别标签而要求领取托运行李,您应在提供我们认可的证明后才能领取。
6.2.7.3 如果您的托运行李从到达之日起90天内未领取,我们将处置该行李而不再通知您,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您行李中的易腐物品,我们有权在行李到达72小时后予以处理,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2.7.4 您的托运行李尽可能与您同机运输,除非出于运行、安全或安保方面的原因可能由后续航班运输或终止运输。如果您的托运行李是因您的原因改由后续航班运输,您需自行到机场领取,除此之外,将由我们免费交付与您,除非适用法律、法规、命令另有规定。
6.2.7.5 如您抵达目的地后,未能领取到您的托运行李或托运行李发生损失,请您立即向我们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