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带充电宝乘机要求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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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尊敬的旅客:

按照中国民航局要求,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自2025 年6月 28 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 3C标识、3C 标识不清晰、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请您在出行前确认携带的充电宝符合相关要求,有关召回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消费品召回”栏目查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旅途愉快!


山东航空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