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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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尊敬的旅客:

我公司将于2022年06月05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含代码共享航班)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4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80元。

二、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40元。具体收取金额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为准。

四、2022年06月0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2年06月0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差价。



山东航空公司
2022年05月31日